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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秩序之谜(三)

  • 董志强

        过去的理论发展当中,必须要提到一个人,他就是奥曼。这个人在2005年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他证明了一个无名氏定理,这个定理被认为是合作理论研究中关键的进步,但时间关系我不详细展开它。无名氏定理证明了什么?简言之就是,我们人类的合作是可以存在的。问题是,它也仅仅只是一个存在性定理。什么意思呢?它证明了合作是可以作为博弈均衡结果而存在。但问题是,其他的不合作结果也可以作为均衡结果存在。这下就麻烦了,在什么条件下会出现合作或者在什么条件下跟你合作,不好说。奥曼所得到的合作条件,要求非常苛刻,人们需要有长远的眼光和足够的耐心。比如说,虽然我跟你有长期关系,但我只看重眼前这一次交往,以后的交往我都不看重,结果我这次也可能就不合作了,对不对?不但要求眼光要长远,还要求行为不能失误。比如刚才说到印象分模型,你可以给别人贴个标签说好或者不好,但是你要考虑到,人们有时候可能会无心犯错,并不是有意欺骗你。假如我就无意中犯了错,结果你给我贴个坏标签。如果我无意识犯错可能性比较小,这倒还好。如果我受到随机干扰太大,贴标签就会有问题了。在一个很不确定的环境中,你根本不知道合作失败是个人的原因,还是其他的原因,你怎么贴标签?不好贴,对吧?所以这都是一些问题。重复博弈中的合作根本没有得到透彻解释,非重复的一次性博弈中的合作更没办法解释。

        究竟要怎么才能解释呢?最近二十年的研究表明,对人类合作行为的解释必须得引入亲社会的情感。但是亲社会情感都是非理性的。比如说我们有羞耻、我们有内疚、我们有同情,我们会担心社会制裁,我们嫉恶,我们厌恶不公,我们有惩罚违规者的强烈愿望,谁要是不讲规矩我们就总是想去惩罚他。这些亲社会情感,能够优化很多社会行为,但它们都不是理性的行为。比如说惩罚违规者,假如有人违规,你去惩罚他,那么惩罚的代价是你付的,但产生的好处是所有人都在享受。结果这惩罚违规者的任务就变成囚徒困境了,变成谁会去惩罚的问题,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去惩罚而自己享受好处,但如果大家都希望别人去惩罚的话,最后就没有人去实施惩罚。所以,必须得有一些人敢于承担惩罚违规者这个责任,我们可以把这些人叫做大爱之人,他们就是嫉恶如仇,他就是看不惯违规者要站出来惩罚。当然,根据费尔2004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一项研究,这些人很可能会从惩罚违规者这个行为本身获得生理快感。但在主流的经济学中,这些行为都是不理性的,理性的做法是等到别人来实施惩罚。

        那么我的结论是什么?就是说极端的自虑,就是说社会中如果每个人只考虑自己,只关心自己,这社会其实是不稳定的。亲社会情感有什么作用呢?亲社会情感就是让你关注到了别人,你在行动时得考虑别人,至少你得考虑别人的看法和眼光吧。亲社会情感是产生善意和关爱行为的源泉。现代社会的诸多制度,比如法律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尊重,这些都受到亲社会情感的支持。它让我们不仅追求个人的目标,也包括整个人类。如果没有亲社会情感,不管如何强化制度,强化政府的法律或者提高声誉,都难以形成秩序。因为每个人都极端地考虑自己,从不关心他人,不在意他人的看法和想法,也不会考虑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什么社会后果。最后我们的社会可能因此而崩溃。

        这幅图展示的是一份理论研究成果。这是鲍尔斯和金迪斯在2004年的文章,他们的做法我们在前面已经也用过,就是在电脑里面模拟一个原始社会。这个社会里三种人,一种人是selfish,自私自利,他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另一种人是cooperator,合作者,总是跟别人无条件合作,被别人骗了都还是保持合作;还有一种叫做reciprocator,也就是对等者。对等是什么意思?就是你对我不好,我就对你不好,你要欺骗我,我就欺骗你,你跟我合作我就跟你合作,所以reciprocator实际上是一个有条件的合作者。这幅图有意思的地方在哪里?为什么要把这张图展示给你们?大家看看开始这里,当然我这里只展示了一种情况,其实初始情况不是重点,刚开始的时候这三类人的比例无关紧要,谁多一点谁少一点都无关紧要。紧要的是什么?经过了长时期演化之后,最后三类人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比例状况。大家可以看到这个比率,这个刻度是10%,这个刻度是50%,这三种类型的比例都在30%~40%之间。这告诉我们什么呢?不管什么样的初始状态,经过长期演化之后,结果都是自私自利者占了大概1/3,对等者也就是有条件的合作者占了大概1/3,然后那种始终对人好的无条件合作者也占了大概1/3。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这是演化稳定的社会状态,所以这个社会上你会发现有一些不好的人,也有一些很好的人,还有一些人是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的人。当然这个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就是单独的个人身上,其实也有这三种成分。比如我,有时候会无条件对人好,有时候是有条件地对人好,有时候也会对人不好。其实每个人都有三张面孔,有时候是圣人,有时候是凡人,有时候是恶人。所谓我们的观念塑造,或者制度引导人的什么行为,我觉得其实就是人性的这三面当中激发了那一面。我们希望激发人性当中光辉的一面,抑制阴暗的一面,尽量减少人们的恶行,这是一种引导。

       我们很多的心理倾向,都是演化的结果。禀赋效应当然是,公平心理其实也是。这是我另外两项研究,讲的是人们为什么会追求公平?追求公平有时候也是不理性的,但我们为什么有时候宁可牺牲物质利益也要追求公平呢?其实也有演化上的原因。我这两篇文章给出的解释是什么呢?如果把技术细节抽掉,核心思想其实也很简单。假设社会当中有些人是比较慷慨的,就是说我在跟你合作的时候,哪怕你只给我很少一点点,我也会跟你合作,这是比较慷慨的人;有些是讲究公平的,要求一定要平分合作成果;还有一些人是比较贪婪的,每次跟别人合作,他都要占大头,要求拿走一大半。把这三种人放在一起,你会发现什么?一个人的慷慨、公平和贪婪的程度,决定了他从每一次合作当中得到的收益多寡,慷慨的人肯定得到最少,贪婪的人得到最多,公平的人得到中间水平。但是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他能够得到的合作机会又有多少呢?

        两个贪婪的人在一起,是没法达成合作的,因为双方都要求超过1/2,这怎么可能?两个慷慨的人是能够达成合作的,因为双方都只要求30%,但这会造成浪费,还有40%没人要,对吧?所以贪婪的人,合作收益高但合作机会太少;慷慨的人,合作机会多但合作收益太低。只有公平类型的人,可谓最佳地平衡了他的收益以及他的合作机会。如果计算期望收益,公平类型的人群期望收益将是最高的。为什么我们会有公平心理倾向,因为公平最能够平衡我们从合作当中得到的收益,以及我们合作机会的这种概率。在长期演化中,公平偏好最能胜出。

        其实,我们人类经过长期演化,已经成为了一个合作的物种。所有的动物都会为了生存而竞争,有些动物还学会了交换与合作,甚至懂得尊重“产权”,但是只有人类才具有与千百万陌生人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而展开大规模合作的能力。人类何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我觉得部分的答案涉及到我们的人性。我刚才所讲的这些演化而来的心理倾向,都是我们人性的组成部分。在人类演化的历史上,自然塑造了我们的智力、语言、开心、嫉妒、忠诚、羞耻感等诸多有利于合作的秉性。道德情感,以及设计和实施社会规范的智力和语言能力,都是我们人性的组成的部分。按照鲍尔斯的说法,它们不是猫的本性,不是蜘蛛的本性,也不是别的动物的本性,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

        所以,要想理解我们人类今天的行为,你要想一想,我们人类从过去走到现在发生了哪些变化。汪丁丁曾提到,人类演化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然为人类立法”,那个时候其实人类跟动物是一样的,没有什么社会规则,完全是靠腥牙血爪的生存竞争,自然以其优胜劣汰的法则来为人类立法,自然选择的压力迫使人类演化出了有利于合作的偏好。然后第二个阶段是“人类为社会立法”,人类为社会立法是什么?那就是在人类结成了社会,在长期互动交往当中形成了秩序。比如说我们讲,有了禀赋效应倾向,尊重产权的秩序就会形成。尊重产权的秩序是我们人类社会自发生成的,这是人类为社会立法。但是到现在,已经到了第三阶段,即“社会为个人立法”。我们现代人是社会中的一员,很多原始的制度早已形成,我们一出生就受到传统规范和现代制度的束缚,这是社会对我们个体的束缚,这是这个演化阶段的特点。

        所以人类行为在演化的每个阶段受到的约束是不一样的。在最后这个阶段——社会为个人立法阶段,道德规范的存在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使得我们很多的利他行为可以存在;而个人的利他行为,恰恰也有利于种族的繁衍和和壮大,有利于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

        在这里我们又再回到亚当・斯密那里看看。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大家很重视,经济学家特别重视,但他的《道德情操论》却鲜少有人提及。大家认为斯密自己更重视哪一本书?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我估计他更重视《道德情操论》。因为他对《国富论》才修订四次,对《道德情操论》却修订了六次。

        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用同情的基本原理来阐释正义、仁慈、克己等道德情操产生的根源,说明了道德评价的性质、原则以及各种美德的特征,揭示出人类社会赖以维系、和谐发展的基础,以及人的行为应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这个同情是什么?同情其实就是推己及人,就是other-regarding的心理倾向,就是说我会考虑别人。我怎么考虑别人?我是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来考虑别人。把斯密这两本书放在一起,实际上《国富论》反映了市场交换,《道德情操论》反映了社会规范,我们人类的行为其实就是在这两个框架当中进行的,时时刻刻在这两个框架中进行。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的第1章讲了什么?讲到了行为的适宜性。我们人在行动的时候,会考虑我们这个行动是恰当的还是不恰当的。给大家举个例子。这里有两幅图,左边这幅是你在丈母娘家吃饭,右边这幅是你在餐馆吃饭。在丈母娘家吃完饭之后,你不用掏钱,对不对?如果有人在丈母娘家吃完饭后掏出钱往桌子上一摆:这是我今天的饭钱!这下就糟糕了,对不对?但是,如果你在餐馆里吃饭,吃完之后你跟老板说,看我这么帅就不要收钱了行不?那肯定也不行,对吧?我想说明什么呢?都是吃饭,但是在不同场合吃,你的恰当的行为是不一样的。在左边吃饭,是处于社会规范当中,所以得遵守社会规范的原则。在右边吃饭,是在市场当中,得遵循市场交换的原则。如果你对适用这两类不同原则的情景判断发生错误,采取了不恰当的行动,通常都会面临比较麻烦的后果。

        大家再看看这幅图。这是一个街头实验。你的车在街头抛锚,需要找路人帮忙推一下。你有如下两种方式请求他人,哪一种会更成功呢?第一种方式:“嗨,伙计,我的车坏了,能够搭把手帮我推一下吗?”另外一种方式:“嗨伙计,我的车坏了,能搭把手帮推一下吗,”但后面还加了一句,“我给你5块钱的报酬。”你们觉得哪一种请求更容易得到帮助?第一种,对吧?当然实验表明确实是第一种。第二种通常被别人拒绝了。原因是什么?因为我们每个人其实在天性里面还是有乐于助人这一面的,尤其是当帮助别人并不需要付出太高代价的时候。所以我们通常会把这样的请求归入道德规范领域,如果你把道德规范领域的适宜行动非要置放到市场领域,因为后面说“我给你5元报酬”,那就说你把你们的关系界定为一种交易关系了。他就会觉得,他的劳动力不止5美元,他帮助你不是为了这么一点钱,对不对?于是他就拒绝帮你推车,对不对?所以,我们的行为一方面在市场中,一方面在社会规范中,我们得判断它究竟在哪一个领域。

        最后一页,我讲讲怎样去优化社会秩序。我不用“重塑”这个词,前面我讲了,“重塑”可能不是一个太合适的词语。我们该怎样优化呢?根据行为经济学,我觉得第一是要尊重人性。人性有很多面,很难改变,但可以引导。人们会趋利避害,所以不要把他们当做棋子来摆布,要考虑到人们的行为极具创造性。

        第二是要激发人性。不要把人当作恶人来设计制度政策。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很多时候犯这样错误,把所有人当作流氓来设计制度,他们的理由是,制度是为了遏制恶人,对好人则不会形成约束。这个看法,实际上是错误的。因为制度会shape人们的偏好。比如说教育孩子从善,他通常会听的,但是你要再和孩子约定一大堆规矩来惩罚孩子劣行,孩子就会觉得你不信任他,反而不愿听从父母。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是符合经济理性的行为,但很少有人会在婚前公证财产,因为这样做会传递对婚姻没有信心的信号,而难以被接受。制度也可能改变行为动机的合理性,比如家长去幼儿园接孩子迟到了,家长心里是内疚的,但是当幼儿园对迟到的家长进行罚款,就让家长把迟到行为合理化了——迟到无所谓,我付费就行了,没有必要愧疚。结果迟到行为更多了。这个例子也可以视为,幼儿园不当地把社会规范领域的行为划入了市场交易领域,结果经济激励挤出了道德动机,反而带来更多问题。所以说,把人当作流氓恶人来设计政策,这一思想也是有问题的。休谟在《论道德、政治和文学》一书中写了一段话,非常有意思。他说,在设计政府的任何体制时,应该把每个人都视为流氓。但他接着又写下了告诫:“很奇怪,这一政治学上正确的座右铭,在现实中却是错误的。”把人视为流氓来设计制度,常常是培养出了更多流氓。

        大家知道,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有芝加哥学派和哈佛学派之分。芝加哥学派比较重视用金钱来激励人,哈佛学派比较重视用丰富的工作内容来激励人。结果是什么呢?金钱激励就是培养出更多金钱动物,下次你要不给我钱我就不给你干事。很多组织中的人力资源管理都有这样的问题。另外,我们说尊重人性,不要相信制度是万能的,有很多问题制度解决不了或者解决起来成本非常高。所以重要的是要激发人性的光辉一面。有时候,唤醒人们的道德动机,就足以弥补制度的缺陷和问题。比如,宁波鄞州高级中学的无门图书馆,《中国青年报》报道过,它没有门禁,没有人检查,但人们很诚信,图书没有丢。我想这个结果跟它的环境或者情景设置有关系。图书馆墙上的很多地方都有诚信的标识或警句,进去之后就会受到一些道德提示。

        第三是利用人性。我是说可以利用人的快思考系统。我们的大脑有两套系统,快系统决策往往是本能的、情绪的、不假思索的,慢系统则深思熟虑,三思而后行。政策制度设计时利用大脑的快系统,可以产生一些行为助推效果,四两拨千斤。

          最后是引导人性。通过情境设计引导人们的适宜行为。有时候你到一个地方,如果发现建筑窗户都破破烂烂的,你就会觉得这里多半治安不好,然后你自己的行为也就没有那么检点了。但是如果你走到一个地方,大家都安安静静规规矩矩,你自己也会变得比较规矩起来。美国作家欧・亨利有一篇小说《警察与赞美诗》,大家应该都看过。里面讲到主人公苏比到处流浪,他故意犯罪,希望警察把他抓进监狱好度过冬天,但警察就是不抓他。等他走到一个教堂前,里面传来了赞美诗音乐,突然之间他就就觉得我应该做一个好人,明天要去好好找工作。这虽然是小说,但不失为情景感化的一个好例子。不同的情景,改变了苏比的动机和行为。当然,小说有一个讽刺的结局,就在苏比幡然悔悟的时候,警察把他抓走了。

        总之,我们人类有很多的非理性行为,而这些非理性行为对于形成社会秩序常常必不可少。社会秩序,建立在人性这一基础之。优化社会秩序需要充分认识人类的行为,包括非理性行为。其实对于人的行为的“非理性”,我更喜欢另一个说法,即人的行为的“社会性”。没有什么非理性,那不过是人的社会性。我们人是社会动物,我们关心自己,但我们也关心社会中的他人,关心他们的利益,在乎他们对我们的看法和眼光。我们对人忠诚、待人友好,这都是我们社会性的表现。

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